为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确保实现诚信供应、和谐采购,避免不廉洁行为发生,今年以来,物资分公司在所供43家物资供应商中全面推行“诚信档案”管理办法,有力强化了供应商的诚信意识、履约意识和自律意识,推动了分公司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。
“诚信档案”是指在单项物资招标采购及供应任务完成后,把采购全过程记录在案,并着重就供应商的诚信记录建立“档案”,以此鼓励供应商参与“诚信采购”和公平竞争。为推动该项工作有效实施,分公司坚持以年为单位,以现场调查摸底和综合审查为手段,将物资供应商供应的时间、质量、数量和金额,以及接受邀请参加投标、竞争性谈判、询价招标的表现、遵纪守法情况、履行合同情况等进行建档登记,并将料源和项目资金紧张情况下合同履约态度、能力和服务质量作为一项重要评选内容,按照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进行分类,综合考评并公示,作为物资招标选用的直接依据之一。对于在合同条款约定、合同履行、资金支付上违背诚信原则,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等不良行为的物资供应商,在投标时直接给予扣分或取消竞标资格。自该“档案”建立以来,分公司已完善包括钢材、支座、钢绞线、锚具等13种建设物资79家物资供应商诚信记录,取消了3家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竞标诉求,组织项目物资招投标16.71亿元,为项目供应物资23.79亿元。
信息录入:潘超 责任编辑:班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