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和探索,6月18日,公司正式出台了《“党员代表”委派制实施办法》,将委派制这一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,以形成企业农民工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。
“党员代表”,是指受单位党组织委派到所管辖的外协队伍,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职工党员。其主要工作任务是:认真落实公司党委关于企业职工与农民工“政治上一样要求、管理上一样规范、权益上一样维护、素质上一样提高、生活上一样关心”的“五个一样”管理理念,为农民工营建和谐稳定的务工环境;认真做好“政策法规的宣传员、依法经营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督导员、生产管理的策划员、队伍内外部关系的协调员、外协队伍和员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员、员工思想工作的疏导员”。
委派制试行两年来,公司先后选派了420名“党员代表”与300多家外协队伍结成对子,畅通农民工意愿表达渠道,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,受到农民工的普遍欢迎,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。中央党校的党建专家称“这是农民工党建创新的一个有益范本”;全国党建研究会的党建理论专家认为:“中铁四局二公司向农民工队伍委派 ‘党员代表’,创新了农民工党建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,让农民工在工作时看得到党员、在生活中找得到组织。 ”
公司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,对“党员代表”的选拔任用、工作职责和任务、权利和义务等九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,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。其中明确了“党员代表”十项工作职责:宣贯政策、参与外协队伍管理、开展教育与培训、协调解决生产难题、维护合法权益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、加强综合治理、化解矛盾纠纷、指导农民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、培养优秀农民工入党;五项基本工作制度:定期走访沟通制度、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、“党员代表”联带帮扶制度、“党员代表”活动日制度、定期汇报工作制度。
为加强“党员代表”的管理,提高“党员代表”的履职能力,公司采取了岗前培训、“党员代表”工作写实、“党员代表”例会、考核评议、奖惩等有关手段,对工作成效显著的“党员代表”进行阶段性表彰奖励,并作为推荐、评选公司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先进生产(工作)者”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;对作用发挥不明显、消极懈怠的“党员代表”,由基层党委进行谈话诫勉或调整。
为关心、支持和保障“党员代表”开展工作,公司还完善了重大决策征求“党员代表”意见、“党员代表”联席会、“党员代表”巡视、重要工作情况通报等“党员代表”履职保障机制,并将委派制的实施情况及“党员代表”的履职情况,纳入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基层党群工作优胜单位、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的重要条件,同时纳入“四好班子”、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范畴,以此推动“党员代表”委派制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。(曹振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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